票據承兌擔保是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對票據承兌所發生的債務予以保證的行為。其目的在于通過第三人保證票據承兌,使被保證人經營資金部分免于占壓,提高資金利用率。
擔保范圍
企業向銀行申請開立匯票時,就票面金額扣除擔保金后的差額部分。
申請程序
申請項目經擔保機構初步選定后,由申請企業填寫《委托擔保申請書》,并需提供以下文件:
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法人代碼證書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副本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2.貸款卡電腦查詢結果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3.注冊驗資報告復印件;
4.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及身份證復印件,具體經辦人員授權書及身份證復印件,主要負責人(董事長、總經理、主管財務人員)簡歷;
5.董事會或股東會決定對外借款、申請擔保的決議;
6.當期財務表,近兩年經會計事務所驗證的財務報表,財務報表編報說明;
7.公司一般情況及業務內容簡介,企業主要產品技術專利證書、獲獎證書等;
8.落實反擔保措施文件;
9.與申請擔保項目有關的其他文件。
經擔保機構內部評審,做出擔保決定。擬擔保項目經銀行批準后,由該擔保機構出具合同文本,辦理簽訂有關合同手續。 |